导读:当前,电子商务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培育我市经济新“增长极”,2016年,市政府制定实施《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荆政发【2016】16号),指出要实施电子商务促进工程,培育一批发展模式创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骨干电子商务企业。多辉农产总部(荆门站)被选为骨干电子商务企业打造工程之一。
2017年,为促进我市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园区)加快发展,市级财政专门安排了3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原则和要求
◎申报企业(园区)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依法在荆门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园区)和社会团体。
2.企业法人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内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无违法或行政处罚记录。
3.能按规定及时向商务、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电子商务经营数据、财务及统计报表等相关信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项资金不予扶持:
1.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因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被取消申请资格的;
3.其他不应给予扶持的情形。
申报内容
按照荆门市商务局、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门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荆商发〔2017〕13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申报企业需按照该办法及本通知细则,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程序、时间和项目审核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用A4纸装订成册,应当完整清晰,复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发展局)对申报单位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盖章后于7月6日前报荆门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确定采取专家评审制度,由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据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确定合格的项目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拨付资金。